山东水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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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南四湖水资源监测工程山东境内工程实施方案通过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

作者:电气与信息工程设计室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8日

    根据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进南四湖下级湖流量为200m3/s(相应多年平均入湖水量31.17亿m3),由南四湖下级湖向上级湖抽引水125m3/s(相应多年平均水量19.64亿m3),出南四湖上级湖流量为100m3/s(相应多年平均出湖水量17.65亿m3)。为此需要布设科学合理的水资源监测站网,加强对南四湖水量和水质的监测,为南水北调工程良好运行提供保障。
    2013年7月17日,国调办在郑州专门召开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南四湖水资源监测工程建设协调会议,就本工程建设给出指导意见并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综合司(综建管〔2013〕102号)文件下发有关单位,文件要求“鉴于南四湖水资源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批复较早(2006年),要求项目法人结合实际,参照后期批复的类似工程技术水平、建设内容、价格水平等,加强与东线相关工程设计方案协调,避免重复建设,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南四湖水资源监测工程,制定实施方案”。
    该项目原设计单位为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我院电气与信息工程设计室孙水英主任主动联络业主方项目负责部门并积极参与其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最终达成合作意向。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公司于今年1月委托我院编制该项目实施方案。我院组建了由电气与信息工程设计室牵头的项目设计组,加班加点按要求在一个月内完成了实施方案编制任务。
    今年3月5日,水利部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组织专家审查了我院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但因实施方案投资较原初步设计批复投资增加较多且该项目牵涉鲁苏两省较为复杂,总院专家对实施方案的审查极为慎重、细致。项目组成员多次进京与审查专家进行沟通、协商并对实施方案作出三次大的修改完善。11月,总院通过了对该项目的审查并向国调办提交了审查意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