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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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余院长带队参加水利水电工程三阶段编制规程培训班

作者:总工办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1日

    6月25日—27日,由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秘书处主办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SL617-2013)、《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618-2013)、《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619-2013)培训班在北京开班。培训班邀请了水利水电工程三阶段编制规程主要起草人、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刘志明副院长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等八位专家进行了讲解。
    本次培训班主要内容为水利水电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及设计质量评定标准、设计变更要求,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三阶段编制规程解读与案例分析等。培训期间,水规总院刘志明副院长根据近年来开展的设计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情况及前期设计报告评审情况,对勘测设计治理监督检查内容进行了讲解;水规总院计划处任铁军处长根据近期重点开展的工作及水利投资和项目特点,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批以及成果质量评价进行了讲解,对三阶段编制规程修订前后的编制深度进行了对照分析;水规总院其他相关处室专家分工程设计、工程地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经济评价等专业,对三阶段编制规程的新要求及修订前后变化内容进行了系统讲解,并通过引用案例进行了解读分析。
    为充分了解和尽快掌握上述三阶段编制规程,刘长余院长、高峰副院长、齐春三副院长、单既连副总工程师、李玉莹副主任五人赴京参加了该培训班。为帮助全院技术人员尽快熟悉上述新颁布的规范,总工办已将上述培训课件上传至我院信息管理系统,请大家自行下载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