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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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主编的山东半岛流域综合规划和山东省黄河流域综合规划正式印发

作者:规划室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2日

    今年6月,由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牵头、我院主编的《山东半岛流域综合规划》和《山东省黄河流域综合规划》已正式印发,标志着山东半岛和山东黄河流域已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流域综合规划体系。
    2007年1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会议,回良玉副总理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长江、黄河等七大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的修编工作,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国主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流域综合规划体系。2007年9月,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和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分别召开了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会议,会议部署了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任务与要求。2008年1月上旬,我省召开全省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会议,贾万志副省长对综合规划修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08年1月中、下旬,水利部淮河和海河水利委员会分别召开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技术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流域综合规划工作大纲、工作技术细则等技术文件,明确了任务与分工,并明确了山东半岛作为淮河流域的重要组成部分独立编制规划,单独成册。2008年4月,省水利厅组织各市地水利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在济南召开了全省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及技术培训会议。
    根据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的统一工作安排,我院全面负责山东半岛流域和山东黄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省水文局、省工管局、厅水保处、省水科院等单位负责完成各相关专业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省水文局、省工管局、厅水保处、省水科院负责完成相关规划工作。
    我院根据水利部和我省关于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参照淮委、海委有关技术要求与细则,在认真分析研究流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要求,深入调研,并广泛听取省直有关部门及各有关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流域综合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规划任务、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于2009年1月至2010年1月完成了《山东半岛流域综合规划报告》和《山东省黄河流域综合规划报告》的修编工作。2010年4月,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我院完成的两流域综合规划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意见,我院于2010年6月完成了两流域综合规划补充修改工作。2013年4月和12月国务院分别批复了《淮河流域综合规划》和《黄河流域综合规划》,根据国务院批复的两流域规划,我院又对山东半岛流域和山东省黄河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全面复核与修改,于2013年9月完成了《山东半岛流域综合规划》和《山东省黄河流域综合规划》。
    2013年10月15日,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以鲁发改农经[2013]1351号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流域综合规划的通知”,根据省水利厅的工作部署,于今年6月印发了两流域综合规划。
    《山东半岛流域综合规划》和《山东省黄河流域综合规划》填补了我省两流域综合规划的空白,规划以构建四大体系为核心,突出山东特色,新增了地下水库、水利风景区、岸线利用管理、水利信息化等专项规划内容。该两项综合规划的印发,对指导我省两流域今后水利发展至关重要,对促进两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水安全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